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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首先应该成为“硬法”
引用本文:童大焕.《义务教育法》首先应该成为“硬法”[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3):63-63.
作者姓名:童大焕
作者单位: 
摘    要:2006年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如果修订草案最终得以通过并践行,将普惠中国1.3亿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老师.但从以往的实践效果上看,没有对违法行为的强有力问责,就不会有法律的真正施行.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先  修订草案  违法行为  会议讨论  中小学生  实践效果  教育投入  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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