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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督导!县级政府不能对教育“不作为”●杨剑锋为促使县级政府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河南省不断加大对所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力度,督导评估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其督导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教师工资未按时足额发放者,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按时足额拨付者,平调、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河南省还规定,省综合性教育督评结果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一个全员化、亲情化、个性化的德育教育模式——德育导师制,在邓州市中小学推行以来,产生了令学校、家庭、社会都满意的育人效果。所谓德育导师制,是指教师以“以德树德、以情动情、以行导行”为育人目标和基本途径,以师生心灵交流为沟通方式,把学校、班级德育目标和任务分解给德育导师的一种德育模式。邓州二高针对学生不断增加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普遍现象,深挖内部潜力,提高管理效能,推出了德育导师制。导师制要求,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打破班级界限,以德育导师的身份,每人指导1~5名学生,每周至少与学生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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