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南省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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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云南省扫除文盲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云南省“两基”攻坚规划》和《云南省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两基”工作。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05年,我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关县,红河州元阳县,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迪庆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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