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职评论资排辈 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我区中小学教师职务破格评聘条件颁布 |
| |
引用本文: | 马继军
,石彦平.打破职评论资排辈 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我区中小学教师职务破格评聘条件颁布[J].宁夏教育,1992(11). |
| |
作者姓名: | 马继军 石彦平 |
| |
摘 要: | 自治区高教中专中小学职改领导小组、自治区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衔发出了《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就中小学教师职务破格提出了评聘条件。 “意见”指出,对不具备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教书育人、教学、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其中有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可破格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