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体育--回忆书法家费新我先生 |
| |
引用本文: | 陈三龙.书法与体育--回忆书法家费新我先生[J].体育文化导刊,2003(6):71. |
| |
作者姓名: | 陈三龙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市体育局 |
| |
摘 要: | 一次偶然的机遇,笔者认识了著名书法家费新我先生。记得那是在1974年,经吴县革委会批准,吴县体育军事接管线选择在群众体育开展比较活跃的木渎镇,将原露天灯光篮球场改建成室内体育馆,总面积达1623平方米,看台上有1200个座位,二楼为招待所,成为当时率先在苏州地区有体育馆的县。峻工前夕,经县文教局杜大鹏先生的介绍,请费新我先生书写“吴县体育馆”馆名,从多幅书稿中挑出一幅,木渎镇上的“吴县体育馆”五个大字就中出自费老之手。从此,笔者与费老有了往来,接触中他谈到书法与体育的见解,至今记忆犹新,令人回味。那是1981年,费新我先生已79…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