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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过’
作者姓名:禾戈
摘    要:“过”一者,过份也。这是新闻工作之一大忌。比方留职停薪,以至离职、辞职,本属改革允许之列,对于促进人才流动,也有那么一点好作用。但到了某些新闻里头,几乎成了灵丹妙药。于是“上边”发话下来,希望“不予提倡”。此言一出,新闻随即来了个人翻个,前两年,某地有三个职工离职,一个摆摊卖白斩鸡,一个捡破烂,一个贩卖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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