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关于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探讨——兼论大连女孩被杀案
作者单位:
;1.安徽大学
摘 要: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太过刚性,导致实践中具有严重恶意的犯罪行为人利用年龄进行责任规避。为改变这一现状,建议借鉴英美法系中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根据我国刑事立法现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扩大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区间,明确恶意的证明主体及证明标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做好制度方面的协调与衔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使辅助证明职能,防止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引入所带来的短暂性功能缺失。
关 键 词:
恶意补足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
大连女孩被杀案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