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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法例谈
引用本文:曾凡人.移情法例谈[J].语文世界(高中版),1996(9).
作者姓名:曾凡人
摘    要:移情法例谈所谓移情法,是作者不直接抒写自己的思想感情,而是将感情转移到其他事物中,通过他物表现出来。例如:杜甫在《春望》中,不直接说由于国破家亡而自己心情极度悲痛,而说“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李商隐在《无题》诗中,不说主人公思念所爱之人,而是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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