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朝集制度与进奏制度关系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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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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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师范大学宣传部,青海西宁8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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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朝集制度与进奏制度分别是唐代前后期中央与地方保持行政联系的制度之一。从产生背景看,唐代朝集制度是对两汉上计制度的继承,而进奏制度则是唐代现实政治的产物;从人员构成看,朝集使一般由诸州都督、刺史或上佐兼任,而进奏官一般为藩镇使府幕职担任;从主要职能看,朝集使主要是参加朝廷的礼仪活动及应对地方官吏的考课,而进奏院主要是负责传递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从实际作用看,朝集制度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进奏院在沟通中央与地方行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不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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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代 朝集制度 进奏制度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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