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第二册文言文注辨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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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绍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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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业县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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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本中的注释 ,是用来帮助学生正确理解课本内容 ,是课本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高中语文 (试验修订本·必修 )第二册文言文注释中 ,有几处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卒葬之】 死后葬在那里。(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显然 ,课本将“卒”解释为“死”。我认为 ,这是不妥当的 ,“卒”在这里应该做“终 ,最后”来解释。首先 ,古时对死人的称呼 ,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礼记·曲礼》 :“天子死曰崩 ,诸侯曰薨 ,大夫曰卒 ,士曰不禄 ,庶人曰死。”慧褒和尚是一位得道高僧 ,并非大夫。他的死不能称为“卒” ,按照佛教用语应称为坐化、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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