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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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欣闻.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审结[J].出版参考,201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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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欣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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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近日在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超诚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单位金灿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是江苏省近年来罕见的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件,也是一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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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辅图书 侵权盗版 被告单位 侵犯著作权罪 人民币 被告人 南京市 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著作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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