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课标指导下朗读训练及评价策略
引用本文:江全佐.新课标指导下朗读训练及评价策略[J].黑龙江教育,2007(7).
作者姓名:江全佐
摘    要: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1~9年级各阶段朗读训练都有明确要求:第一学段(1~2年级)要求"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二学段(3~4年级)要求"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从第三学段(5~6年级)到第四学段即初中各年级提出的要求是"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从"学习"到"用"再到"能用"虽用词略有差别,但真要落到实处、训练到位,不下真工夫是不行的.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