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年版新课标")将课程目标分为"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五类,其中"情感、态度、价值观"为思想品德课程的首要目标,"能力"为第二位目标,即重要目标;"知识"为第三位目标,即基础目标。"能力"目标是核心目标,是德育知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终端行为反应。因此,探究"能力"目标非常重要。笔者试图以生活逻辑为基础,对自我调适控制能力、爱护自然环境能力、社会交往沟通能力、适应信息社会能力、道德判断选择能力、维护合法权益能力等六个能力课程目标加以探究,以期让思想品德教师在坚守课堂教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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