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政府视角下自动化执法的行政法规制 |
| |
引用本文: | 刘翼峰,赵凯.论数字政府视角下自动化执法的行政法规制[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6):57-60. |
| |
作者姓名: | 刘翼峰 赵凯 |
| |
作者单位: |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
| |
摘 要: | 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历程中,自动化执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静态阶段、互动阶段、成熟阶段和裁量阶段,就目前而言,自动化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自动化执法包含技术和法治两个要素,但技术不会因为法律文本的限制而停滞不前,技术的进步带来了行政执法形态和方式的变革,却也带来了程序的僭越、实体的失衡、权利救济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在行政法的框架下对自动化执法进行调适,严格贯彻正当程序原则,在实体上力求平衡,完善权利救济规范。
|
关 键 词: | 数字法治政府 自动化执法 正当程序 自动化行政 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