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解决原则与途径 |
| |
引用本文: | 霍凤娥.浅析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解决原则与途径[J].沧州师专学报,2006,22(2):96-98. |
| |
作者姓名: | 霍凤娥 |
| |
作者单位: | 沧州师专法政系 河北沧州061001 |
| |
摘 要: | 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已回归祖国,在台湾和大陆统一后,我国将会出现“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区际法律冲突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所以会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解决冲突的原则也应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至于解决的途径不外乎冲突法途径和实体法途径,但是又有着不同于别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处理方式。
|
关 键 词: | 区际法律冲突 冲突法 实体法 |
文章编号: | 1008-4762(2006)02-0096-03 |
收稿时间: | 2005-12-1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2月1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