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自由 |
| |
作者姓名: | 朱寿清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兰溪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 |
摘 要: | “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提供反对他自己的证据”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沉默权。今天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刑事诉讼法中普遍对沉默权作了规定 ,有的国家甚至直接规定在宪法中。例如 ,美国宪法第 5条修正案规定 :任何人不论在警察局、法庭还是在国会听证会上 ,任何人都有权保持沉默 ,拒绝提供可能被用来控告自己的证据。在德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而且有权说谎 ,而无须被追究伪证罪的刑事责任。作为一项权利 ,是有其合理性和进步性的。沉默权的含义是多方面的。在刑事诉讼法中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