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教学中的美育教育 |
| |
作者姓名: | 张玉伟 李文静 |
| |
作者单位: | 潍坊科技学院,山东潍坊,262700 |
| |
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也就是说,语文教师应特别重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需要层次理论中提出,审美需要是人生的高层需求。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五育并重”的观点,已经在教育界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
关 键 词: | 语文教学 美育教育 审美情趣 课程标准 和谐发展 审美教育 层次理论 心理学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