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教育督导监督职能演变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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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朋.荷兰教育督导监督职能演变及其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6(5):18-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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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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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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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中央教科所“十五”重点课题“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浦东新区社区、家庭参与中小学管理、监督及评估的实践研究》中《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教育督导机制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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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荷兰《宪法》第23款强调:教育应成为政府始终关注的焦点。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价成为教育督导团的主要任务,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学校创办自由、教学组织自由和教育信念自由。从1998年开始,随着政府为确保教育质量的全员性、公平性和建立多样化的有效动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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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质量监督 教育督导机构 职能演变 荷兰 学校发展规划 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管理制度体系 《宪法》 教育信念 教学组织 |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al Inspection in Netherla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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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iu P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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