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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乱用“地方性法规”一词
引用本文:
郁忠民.不能乱用“地方性法规”一词[J].新闻战线,1986(4).
作者姓名:
郁忠民
摘 要:
近来,各地报刊在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中,常常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称省级政府)制定、颁发的行政规章,统称为“地方性法规”。如新华社在报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上海体育场地管理办法》时,称它为上海第一部地方性体育法规(新华社上海1月11日电);中国法制报在报道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天津市城市街道清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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