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探析——基于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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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向田.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探析——基于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视角[J].高教论坛,2012(3):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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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向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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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怀化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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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突出能力,融通‘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教育的市场适应力——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顶层设计的新探索”(湘教通[2009]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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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应以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依赖于各专业具体课程教学内容的相应改革。法学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涉足教学内容之量与质的两个向度,其中量的变化展现在新的主干课程与方向课程的生成;质的变化蕴含于理论深度的削弱与实用性知识的增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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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教学型本科院校 应用型人才 行政法学课程 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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