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北平市工务局为按时完成前门五牌楼修筑安全岛照明灯工程的训令(稿)
摘    要:令车辗厂 案查前门外五牌楼修筑广场工程,其中安全岛安装照明灯三处应由该厂负责办理。嗣据造送工料预估单到局。经核单内所列黑皮电线、铅管及灯柱等三项,应准由库存项下或接收材料内分别领用,其筑打基础及埋线工作由工程队办理,均免予计价。至所需一部工料费乙百三十九万二千元,仰即来局具领,迳行备料施工,切勿延缓,仍将办理情形具报备查为要。此令。

关 键 词:工程队  照明灯  安全  修筑  牌楼  北平市  电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