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故处理的法理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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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瑞.学校事故处理的法理学思考[J].教学与管理,2003(4):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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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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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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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校教育法制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批号:J02Y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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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事故是指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从法理学视角来看,学校事故处理的焦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谁应承担法律责任;二是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由于人们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在学校事故的处理问题上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导致学校事故发生后难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致使一些学校事故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事故已成为学校教育法制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学校事故处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学校事故的妥善处理提供正确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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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校事故处理 法理学 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 民事法律 刑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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