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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内核的德育课程——我国台湾地区道德教育内涵的发展
引用本文:沈黎.以“人”为内核的德育课程——我国台湾地区道德教育内涵的发展[J].江西教育,2015(16).
作者姓名:沈黎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
摘    要: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导个体挖掘潜能,服务社会,成为知情意行合一且品德修养良好的人,培养学生的良、善品德是教育的基本内涵.1949年以后,我国台湾地区道德教育经历了许多变化,以历次中小学课程标准的修订为参照,台湾地区德育改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1967年台湾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初中和小学都设有道德的教学科目,安排固定的教学时间,使用教科书进行正式的教学活动,期望通过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施,提升民众的伦理道德并培养公民基本知能.第二个阶段是2001年实施的九年一贯课程以后,台湾地区的中小学课程中取消传统《道德》课程,将1993年和1994年分别公布的小学《道德与健康》和初中《公民与道德》课程,融入七大学习领域(语文、健康与体育、社会、艺术与人文、自然与生活科技、数学、综合活动)教学之中,将道德教育的权责下放到各级学校与各学习领域的教师,进行相关的道德与品格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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