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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为救济院院长龚齐振于六月一日就职事致市政府呈(稿)(1934年6月8日)
引用本文:蔡○.北平市社会局为救济院院长龚齐振于六月一日就职事致市政府呈(稿)(1934年6月8日)[J].北京档案史料,2007(4):72-72.
作者姓名:蔡○
摘    要:案据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龚齐振呈称:“窃奉令后,遵于六月一日到差任事。除关于接收暨依据改组实施各计画办理各节另行呈报外,理合呈请备案,并恳转呈鉴核。”等情。据此,除指令外,理合备文呈请鉴核备案。谨呈

关 键 词:救济院  北平市  社会  市政府  就职  院长  备案  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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