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稿岂能图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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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宪华.写稿岂能图私利[J].新闻前哨,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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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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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罗田县胜利文化分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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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八月底,承蒙某单位领导的厚爱,盛情地将我请去.该单位的负责人与我一阵寒喧过后,直言不讳地提出:请我为他们单位写一篇表扬文章,并许诺:文章上了中央级报纸奖我五百元,上省报奖三百元,上地级报奖一百五十元.说心里话,作为一个“穷文人”,面对如此优厚的“奖赏”,我的确有些心动;再加上,作为一个同级单位的负责人,我们开展工作有许多地方需要这个单位的支持和协助,如果我把手中的笔向他们“倾斜”一下,也是对我们单位今后的工作大有益处的呀!由于以上两点,,我欣然地接受这一“神圣使命”.然而,“好事多磨”,在对这个单位进行深入采访时,我发现该单位负责人提供的许多材料与事实不符,特别是一些关键数据,“水份”超出了“本身”好几倍.面对这一虚假情况,我内心非常矛盾,这篇稿子到底写不写呢?如果不顾事实,凭着自己多年写稿经验,再耍上一点小“聪明”,写成一篇假报道是不成什么问题的,即使挣不到中央级的五百元奖金,地区级的那一百五十元绝不会成为“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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