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操纵期货市场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彭真明.论操纵期货市场行为及其法律责任[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4).
作者姓名:彭真明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是期货欺诈行为中危害最大的一种违法行为,它既侵害了期货市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众多投资者的财产权。本文从操纵期货市场行为的合理界定入手,对操纵期货市场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了探讨,主张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增设操纵期货市场罪,运用刑罚手段制裁这种新的犯罪行为

关 键 词:期货市场  操纵行为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