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个物理概念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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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孺牛,方永兴.对几个物理概念的认识[J].物理教师,19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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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孺牛 方永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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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金山县亭新中学,上海金山县朱行中学 2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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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初中物理教学中,有几个物理概念的教学,不同的教师存在不同的理解,因而教学后的命题、对学生试卷的批改、评分标准的确立等过程中产生意见分歧,我们通过学习和思考,谈谈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1 对“光源”的认识课本中对“光源”的定义是:“能发光的物体叫做光源。”并在定义前例举“如太阳、电灯、蜡烛的光焰等都能够发光”,故都是光源。我们注意到定义是“能”发光的物体为光源,并非正在发光的物体为光源,并且例举中也提到“电灯”是光源,不必考虑电灯是否正在发光。在教学中即可认定电灯是光源,而不必考虑是否有“通了电的”或是“开关闭合的”条件,其次,书本中特别提出烛焰是光源,因为蜡烛的火焰能发光,是光源,而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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