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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冤案赔偿不应纳税人承担
引用本文:许兰武.赵作海冤案赔偿不应纳税人承担[J].记者观察(上半月),2010(6):48-49.
作者姓名:许兰武
作者单位:《记者观察》编辑部
摘    要:5月12日之前,赵作海曾表示,自己可能会提出不少于150万元的索赔金额,但他同时说,自己会服从“国家赔偿标准”。 2010年5月11日晚,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讨论研究。

关 键 词:赔偿标准  纳税人  中级人民法院  委员会  商丘市  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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