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香一片自芬芳——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劳建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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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慧卿.心香一片自芬芳——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劳建兰[J].中国职工教育,2013(1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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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慧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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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她是宁波第一位工人律师,创建了全国第一支工人律师队伍,被工人称为"劳青天";她是浙江省第一份集体合同的倡导者,总结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建兰协调法",是企业工会的"娘家人";她在全国率先倡导创建和谐企业,参与设计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是企业的"贴心人"。做工会干部整整34个春秋,劳建兰把青春与生命奉献给工会事业。从纺织女工到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她始终把说自己是"工人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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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兰 劳动关系 宁波市 企业社会责任 农民工 集体合同 评价准则 公职律师 纺织女工 企业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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