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律 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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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群忠.论 律 己[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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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群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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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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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己就是人的自我律令、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节制、自我治理、自我主宰。在心理形式上表现为主体理性与意志对欲望和偏私的自我约束,表现为内心的善与恶通过斗争实现善对恶的控制与约束。它既是道德发挥作用的内在机制与特点,也是人通过道德修养所达成的一种品质和美德,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心理与行为上的一个显著特征。律己既是道德的自律本质和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们进行道德修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义。一个有律己美德的人,应该是比较正确地解决了义利、公私、理欲关系并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与决定的人,我们把树立、践行正确的义利观、公私观、理欲观看作是律己的道德内容和基础。律己的品质是需要主体不断修养而养成的,其修养工夫主要表现在坚持道义,以善制恶;反求诸己,三省吾身;克服盲从心理,坚持独立人格,慎始慎终,防微杜渐,而慎独则是有律己品质人的最高修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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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己 品质 修养 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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