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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基础再教育——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
引用本文:刘之灵.法治的基础再教育——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J].科学中国人,2007(11):78-79.
作者姓名:刘之灵
摘    要:李仁玉教授,法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法学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原国内贸易部部级优秀专家,中国司法部律师与公证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法学杂志》编委,中国政法大学校聘兼职教授,国家检查官学院校聘客座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校聘客座教授,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民法。代表作:《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比较侵权法》、《合同效力研究》、《民法学》、《市场与契约化》主要研究课题:中央书记处与农村政策研究室联合课题《经济合同与经济秩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青年基金项目《合同效力研究》,商务部课题《商品流通法研究》。

关 键 词:北京大学  学院  院长  再教育  法学教育  学法  基础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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