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法教学改革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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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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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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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2013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201302)“刑事诉讼教学-9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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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法学专业学生在就业后缺乏实习缓冲期,必须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因为学分、学时和教学内容的限制,一般专业课程很难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提升,而调整诉讼法课程的教学重点,可以较好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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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能力 诉讼法 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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