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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检察院设立档案主办检察官
引用本文:熊炜,张丽萍.武昌区检察院设立档案主办检察官[J].湖北档案,2005(6):8-8.
作者姓名:熊炜  张丽萍
摘    要:武昌区检察院在实行检察官职业化管理改革中,在档案室设立一名主办检察官,其津贴和待遇按照检察官职业化管理规定,与业务部门主办检察官一致,以进一步加强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主办检察官在办公室主任主办检察官的领导下工作,担任本院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依照《档案法》、《保密法》和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负责本院档案室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关 键 词:主办检察官  检察院  武昌区  设立  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  第一责任人  《档案法》  《保密法》  管理改革  管理规定  业务部门  主要职责  职业化  档案室  待遇  津贴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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