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行为中多重效力事由的共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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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鲲.论法律行为中多重效力事由的共存[J].济南大学学报,2003,13(4):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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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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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仅假设非完全行为中只存在单一瑕疵效力事由,所以通常所谓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效力类型的划分具有局限性,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行为却可能发生多重效力事由共存的情况,本文对此时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了探讨,为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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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效力 效力事由共存 单一型效力 复杂型效力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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