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编辑把关与文责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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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军.论编辑把关与文责自负[J].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0,20(1):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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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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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传播技术与电脑操作不能取代编与著的关系,编辑审稿与文责自负的本质不会改变。编辑把关与文责自负是矛盾而统一的原则,也是编辑加工带统领性的原则。对文稿加工审改是编辑特定的职责,在运作中要善于调整好双方的关系,彼此都要有责任心与互尊性。文责自负的观念在作者群中普遍较淡薄,忽视它的法规意义。文稿除了内容健康、真实客观、具有学术性与科学性外,目前要清除剽窃、抄袭、“大拼盘”游戏等不正之风,并把这提到著作权法的高度来认识。编与著是一种合作关系,作者是信息生产者,编辑是信息传播者;作者是创作的原生主,编辑是读者与作者的中介。编辑的角色价值在于为他人默默无闻地编织“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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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编辑加工 文责自负 把关 作者群 信息传播技术 文稿 审稿 著作权法 统领 普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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