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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效期间的计算
引用本文:朱玮.取得时效期间的计算[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1(3):93-95.
作者姓名:朱玮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为两个方面,即“占有”和“经过一定期间”。作为取得时效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经过一定期间”,即取得时效期间,其何时开始起算、何时中止、中断是取得时效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应以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规定、学说为基础,对这一核心问题以及其中的一些难点进行充分研究,这是取得时效制度应用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时效期间  起算  中止  中断
文章编号:1007-6425(2005)03-0093-03
修稿时间: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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