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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诉教育局败诉案
摘    要:江西省某县张某在未得到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与其兄妹合伙开办了一所私说小学,并公开招收适龄儿童入学。该校用收取的部分学生学杂费,租用两间民用房作教室,学校有兼职教员13人,但无一人具备教师资格。张某等人在办学过程中,曾多次向该县教育局申请批准注册。均因其办学条件及师资力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未能获准。

关 键 词:民办学校  教育局  败诉  适龄儿童  教师资格  办学过程  国家标准  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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