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形"文化遗产的理解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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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大为.对"无形"文化遗产的理解与保护[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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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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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群众艺术馆,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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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联合国通过了《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国人对“无形”文化遗产也日渐予以关注。《公约》把密切联系活态文化精神的形式归纳为五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显而易见,人是文化创造的主体,这五个方面都与传承人的活动方式、传承手段、传承条件、传承内容和传承结果息息相关。因此,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最主要的是保护其载体,即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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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遗产 有形 无形 传承 |
文章编号: | 1009-3958(2007)01-0088-02 |
修稿时间: | 2006-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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