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不久,国家教委发布文件,决定在1989年教师节前夕,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奖励分学校、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国家级奖励450项成果。其中优秀奖400项左右,特等奖50项左右。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国家级奖励,这是第一次。国家教委的这一决策,对于进一步提高教学工作的地位,促使学校更好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对于总结,交流,检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优秀教学成果;对于探索和建立我国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做好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国家教委有关部门于1988年11月20日至22日在武汉召开了优秀教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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