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之于科技发展的应然分析——以行政法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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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方.政府之于科技发展的应然分析——以行政法的角度[J].科教文汇,2007(12X):181-18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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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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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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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政府在科技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
(一)以科技活动的特性界定政府角色
由于科技活动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公共品的特点,即创新活动的成本沉淀性和收益高度外部性使得私人不愿投资,或投资不足,从而导致市场失灵,为政府介入提供了依据。基于此,我们推断本来属于公共品领域的R&D①问题原则上应由公共部门承担。由于科技活动的内涵中实际上存有多层次的科学和技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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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科技发展 行政法 科技事业发展 科技活动 市场失灵 公共部门 公共品 |
文章编号: | 1672-7894(2007)12-18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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