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功认为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程序合法 |
| |
摘 要: | “80后”作家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后,有人状告中国作协侵害了作协声誉,理由是郭敬明曾经有抄袭行为,被法院判决又拒绝执行道歉。不久前,《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建功,问陈建功对此有什么看法。陈建功回答说:“郭敬明加入作协,就程序而言是合法的,他也是符合现行的会员标准的。只要有两本以上的文学类著作,每个人都可以填表申请。在发展会员时,有关材料会提交到一个专家小组。郭敬明的作品也不例外。
|
关 键 词: | 中国作家协会 程序合法 郭敬明 陈建功 《南方周末》 抄袭行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