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此拥有“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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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馨.我们从此拥有“物权”[J].今日科苑,2007(9):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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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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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满,有产者可自动续期;建筑遮挡采光,可讨“阳光权”;邻居装修扰民,隔壁维权有据;农村宅基地,买了也无效……近日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了我们拥有哪些“物权”,告诉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教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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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农村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期 住宅 采光 遮挡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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