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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周社会形态新论
作者姓名:张信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哲学教研室
摘    要:殷周奴隶制说和殷奴隶制、周封建制说,都不符合历史事实。殷周的社会生产,是以石器农业为主并同以青铜器为代表的手工业相结合的形态。殷周的社会组织,是农村公社制、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三位一体。殷周社会是典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属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最高阶段。

关 键 词:亚细亚生产方式,宗法制,原生社会,次生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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