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高等教育法》的民主性特点
引用本文:韩思理,程吉生.试论《高等教育法》的民主性特点[J].甘肃高师学报,1999(4).
作者姓名:韩思理  程吉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430072(韩思理),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330027(程吉生)
摘    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是邓朴平理论的重要体现,作为理性的产物、集体智慧结晶的《高等教育法》表现出鲜明的民主性特点。这主要体现在:1、在高等教育体制运行中,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2、在高等学校内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形成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3、弘扬学术自由与教学自主。

关 键 词:高等教育法  民主性  特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