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现级段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保证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能够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国家政权形式来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事务。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也可以说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和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实质,必须由国家的政权形式去体现。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形式的完善与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能否充分发挥的主要尺度。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党政分工,是完善我国政权形式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实行科学的党政分工,充分发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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