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二十年来,基础设计采用桩基的普及并且广为认同。所以研究桩基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后的鉴定与处理是一个应认真重视且很有必要讨论的课题。 1.承台下土壤能否利用的问题近年来桩基设计的承台多为低承台,一般均在±0、00以下1至2米左右,如遇设有地下室工程承台标高将会更深,因此按此种普遍性分析如下: 1.1 桩身全部设置在压缩性粘土中当承台梁或地下室底板施工后,由于粘土中孔隙水压力表面与底板间产生缝隙,当建筑物荷载不断增加,桩与桩间土下沉,同时也使地下室底板或承台下沉。这时底板下面可能没有任何接触压力,此种情况下不能考虑共同工作。但如果采用钻孔灌注桩,先钻孔后沉管,因地表面土不产生隆起,地下水消散也不存在,所以承台或底板始终与土层相接触,因此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桩与承台下地基共同承受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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