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孔:郴州“三不准”宣传部长一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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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财经》网络版,7月I2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案,一审在株洲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樊甲生涉嫌三项罪名: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或单独受收贿赂逾I80余万元;九次向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行贿共60余万元;另有400余万元资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在樊甲生当政期间,郴州市委宣传部对震惊全国的郴州官场窝案下发“三不准”文件: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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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宣传部长 郴州市 一审 利用职务之便 市委常委 开庭审理 中级法院 市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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