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卸责任或大包大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大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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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思明.推卸责任或大包大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大忌[J].中小学管理,2012(8):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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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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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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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生受到伤害后,学校应及时予以救助,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迅速上报,查清事实,保存证据。学校要判断校方是否应对事故承担责任,妥善应对家长的索赔行为,学校有较大过错时应"坦诚认错,合理担责",仅有轻微过错或无过错时应"道义为重,积极援助"。学校应购买校方责任险,减轻学校因事故而产生的赔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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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伤害事故 事故责任 家长索赔 合理担责 校方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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