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术教育类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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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琦.论美术教育类型关系[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27(4):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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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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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滨州学院美术系,山东滨州,25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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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术教育的类型从其赖以运行的空间特性来看,可分为学校美术教育、社会美术教育和家庭美术教育。在教育体系中,三者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侧重,但是,有着一致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它们需要协调一致,相互补充,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功能,形成一个教育整体,发挥其整体优势,才能取得教育的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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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美术教育 学校美术教育 家庭美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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