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湖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上半年将对各有关部门、企业、行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机构(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专部、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等)以及其设立的各校区(教学点、分校、联合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新登记并公示、备案。此次评估检查将所有学校分成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基本合格学校督促其限期(一年内)整改。对不合格学校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学校将取消其办学资格,不下达招生计划,不办理学籍注册,不发毕业证,并将向省政府建议停止其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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